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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入户套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盱眙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入户套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盱眙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入户套件采购项目位于盱眙县范围内。

本次招标为采购45355套入户套件,包括表前阀、水表、表后阀、PE外丝直通、生料带、PE转PVC接头及PE转PPR接头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为508万元。

工期:30日历天,供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供至中标数量的50%,20天内供至中标数量的80%,剩余供货计划应满足招标人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按相关规范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3.1投标人要求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入户套件合同标的额不低于300万元业绩类似水表合同标的额不低于100万元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示范格式1.5填写)。

3.4资格承诺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示范格式1.6填写)。

3.5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示范格式1.3和1.4填写)。

3.6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7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注:同一个投标单位在盱眙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中只能中一个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源控股集团网站http://www.xuyiwater.com/、江苏天源建设集团网站http://www.tianyuanconstruction.com/上发布。公告期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潜在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于2023年7月26日17:00时前,将报名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2247627455@qq.com邮箱,主题为“投标人名称+盱眙县2023年度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入户套件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5.2 报名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

5.3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0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盱眙县淮河北路295号)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盱眙县淮河北路295号)

8、踏勘现场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9、合同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材料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且材料货物进场经检测合格后支付到场货物价的5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到场货物价的70%,尾款在完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付款需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凭证)。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检测合格报告、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

(4)进度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一份;

(5)其它。

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并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10、违约责任

10.1 工期:30日历天,供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供至中标数量的50%,20天内供至中标数量的80%,剩余供货计划应满足招标人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10.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供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担保,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

10.3误期赔偿:除合同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误期赔偿费按5万元/每天计扣,直至供货服务为止。

11、有关费用:

11.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人于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现金)(用信封密封)。

11.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缴纳,否则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12、资格审查标准、办法

12.1资格审查标准

说明: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2.2评标办法

该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若出现多家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相同,则以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序。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淮河北路295号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1391517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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